| “光存储第一股”光环碎裂,竟成欺诈发行现场!12月13日,紫晶存储财务造假案一审宣判:公司被罚3700万元,实控人郑穆、罗铁威等10名高管集体获刑,最高刑期七年六个月。昔日科创明星,何以沦为犯罪团伙?这场长达数年的造假骗局,揭开的仅仅是冰山一角吗? 
从虚增收入、伪造单据,到欺诈发行融资超10亿元,紫晶存储的造假行为堪称系统化、团伙化。更令人震惊的是,其造假贯穿上市前后——一边披着“国产存储技术领军者”的外衣享受政策红利,一边掏空投资者的信任基石。这种行径不仅伤害了数万股东,更玷污了科创板注册制“以信息披露为核心”的初心。 此案中,刑事追责与行政处罚双线并进,实控人面临巨额罚金加身陷囹圄,释放出清晰信号:财务造假已从“违规”升级为“犯罪”。尤其值得关注的是,判决首次将欺诈发行证券罪适用于已退市公司,彰显了司法对资本市场乱象的精准打击。但3700万罚金与投资者损失的数十亿元相比,是否仍显单薄?民事赔偿机制能否跟上,才是挽回市场信心的关键。 
紫晶存储曾以“蓝光存储自主技术”故事赢得市场青睐,却暴露部分科技企业的通病:重概念包装、轻合规经营。在高估值诱惑下,管理层不惜编织谎言维持泡沫,中介机构亦被质疑“看门人”职责失守。此案如同一面镜子,照见某些企业“上市即巅峰”的投机心态,更警示监管部门:技术光环不能替代诚信底色。 此案是科创板首例强制退市后刑事追责案件,其意义远超个案。它用沉重的代价宣告:注册制不是“免罪牌”,信息披露没有灰色地带。而对投资者而言,除了为司法亮剑叫好,更需反思——当科技故事铺天盖地,我们是否忽略了最基本的商业伦理? 你认为,对于紫晶存储这类造假企业,除了刑事处罚外,还应如何筑牢投资者保护网?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观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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